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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2/27 1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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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笑着走进去,却是哭着出来的。

冯女士的孩子今年7岁,4月17日晚9时许,她带孩子来到西安市长乐西路益田假日世界购物中心7楼的森罗攀岩馆玩,按照商家规定,家长不可入内陪同,冯女士便坐在店门口等待孩子。

“我在外面看不见孩子,中途还专门向教练询问了情况,他让我们放心。”冯女士说,但过了一会儿,孩子就哭着出来了,说胳膊疼,“娃说自己摔了,我先问了保护他的教练,教练说孩子摔下来的地方没多高,大概就1.2米,还说给孩子简单揉了揉,让我给孩子冰敷一下。”

冯女士随即和攀岩馆负责人一医院检查,经诊断为骨脱落,需要复位,当时孩子就戴上了支具。由于孩子年龄小,身体正在发育,医生建议工作日再带孩子做进一步检查,最终,孩子确诊为骨折。

让冯女士觉得气愤的是,孩子受伤至今,攀岩馆从不主动关心,正式道歉也没有,现在还拒绝承担医药费和赔偿,“不让家长进,我把孩子交给了攀岩馆,场馆是否就应该为孩子的安全负责?”

4月29日上午,森罗攀岩馆尚教练说,冯女士孩子所在的区域是攀石区,没有安全绳,只有地上的海绵垫作为保护。攀岩馆负责人*先生说,攀岩本身就存在风险,孩子在里面运动就有受伤的风险,“我们开始说了承担医药费,但她们过度治疗,我们不接受,建议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上午11时许,就此事,记者询问益田假日世界购物中心服务台工作人员,但等待多时,负责人都没有出现。

北京市安理(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媛说,7岁男孩在攀岩馆教练的陪护下进馆攀岩,因看护不尽责以及馆内安全设施不完善受伤骨折,攀岩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本案中,攀岩馆作为经营场所需设置足以保证消费者安全的措施,未设有安全绳未尽责看护使孩子受伤,即使设有安全提醒,还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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