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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支农资金易被挪用背后的权利诉求5kswrm3n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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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支农资金”易被挪用背后的权利诉求


审计署20日发布的2009年第4号审计结果公告披露,2007年,河南、甘肃等10省区市财*和有关主管部门违规使用资金26.93亿元,其中,5837.4万元用于建房买车。(5月21日《新京报》)如果比照以往类似的审计报告来看,就会发现,在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诸如违规挪用这类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屡审屡犯的顽疾。如审计署去年7月公布的2008年第6号审计公告显示,“黑龙江、吉林等16个省(区)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共挤占挪用2006年中央支农专项资金6亿多元”。为什么专项支农资金总是容易受伤?恐怕除了上述审计报道提到的一些机制体制问题——如参与支农资金管理的部门过多、支农专项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层次多链条长、管理机制不够科学,以及长期以来“审计风暴”式财*监督方式所固有的种种普遍性弊端之外,我想,就支农资金的特殊使用和服务对象——农民来看,这或许正是目前农民特殊社会地位、权利处境的一种生动折射和见证。换言之,支农乃至其他一切涉农资金(如农民工工资)之所以易于被挪用、侵犯,实际上乃是农民社会地位的整体性低下和权利处境的根本性弱势使然。当然,必须承认,近年来,国家对三农问题一直是高度重视的,对“三农”的*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的规模和力度均是空前的。但同时也不得不承认,在“支农”过程中,农民固有的被动的角色地位、薄弱的权利能力,其实并无根本改观。这也就是说,在“空前”的支农投入中,农民的社会地位权利处境并未同样空前——很大程度上,他们依然处于一种被“支”的身份和处境,而缺乏主动参与其中,通过充分行使自身权利,支配自身命运的条件和环境。这正如我们都能看到的,支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无论参与的部门有多少,层次链条有多长,主导和掌控这些部门、链条的照例都是并非农民身份的各级行*官员。而尤其重要的是,对于这些官员如何决定、分配、使用这些支农资金,农民无论从哪个层面讲,都缺乏有效为自身权益进行博弈的渠道和能力。比如,在人大这个法定的国家权力机构层面上,众所周知,农民代表高度稀缺以及相应的话语权极为微弱,与其所占总人口数量的比例严重不相称。而在社会组织、公民自治层面上,我们知道,工人有工会、妇女有妇联、工商户有工商联,但人数最多、分布最广,也是整体相对最弱势的农民,长期以来却没有一个相应的组织。既然社会地位和待遇的差距,实质见证的是权利状况及其实现程度的差距,那么,如果我们想根本矫正这种支农资金、农民利益易受侵犯的局面,便不能不从权利的源头着手,提升其保障程度、拓展其实现途径。湖北沙洋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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